根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人员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二届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人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三年,协会计划于近期召开换届会议。现征集第三届工作委员会委员。
一、工作委员会职责
工作委员会属于协会内设专项研究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包括参与组织设备监理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的政策调研、技术论证、课题研究等工作;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完善、落实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登记制度;组织开展设备监理行业人力资源规划研究工作;开展设备监理人力资源理论研究,建立和完善设备监理人员知识能力体系;开展与设备监理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相关的其它活动。
二、委员征集范围
委员征集范围为全国设备监理、工程咨询、工业检验和质量管理等相关行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等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委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名正式委员以及一定数量的通讯委员。
三、委员条件
1.熟悉设备监理人员制度和政策、热心设备监理事业,在人员培训、考试、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
2.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4.遵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人员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参加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人员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请在协会网站首页“资源中心”—“文件表格中心”下载079表。
2.推荐单位负责审查表格内容,确保真实性,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每单位推荐委员限1名。
3.请于2025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推荐表1份(贴照片),邮寄至协会。同时须将推荐表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以“人员工作委员会-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pcb@capec.org.cn。
4.协会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第三届协会设备监理人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
5.每届委员任期三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
6.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协会将予以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冠华
电话:010-64221783-809
电子信箱:pcb@capec.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北门6号楼316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设备监理人员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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