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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 协会启动2024年科研立项申报工作
2024-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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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

为促进设备监理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设备监理行业科研创新能力,依据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公告〔2022〕第9号),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可在以下范围向协会提出科研立项申请:

1.围绕设备监理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制度体系、创新发展等理论和实践方面开展的科研项目;
2.围绕设备监理领域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新措施以及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等方面开展的科研项目。
申报要求

(一)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
2.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3.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具有与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且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工作;
3.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项目经费由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全部自筹,申报承担单位应针对项目提出研究方案和自筹经费证明。
(四)协会将根据各会员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和选取项目承担单位。
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科研项目建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
(二)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11月29日前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word和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行业发展与标准部 付豪 姚业强
电 话:010-64221783-817、81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6号楼316室
邮 箱:zlb@capec.org.cn




科研项目建议书》详见协会网站《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设协通字〔2024〕83号)。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即可查阅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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