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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征集2025年质量管理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2024-10-312

导 读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关于征集2025年质量管理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作用,提高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会同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1),围绕更好发挥质量作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征集2025年质量管理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质量管理通用技术、方法、工具的开发与应用。结合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等与质量管理的融合应用,形成具有一定创新性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工具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质量管理方法、可靠性管理方法、质量管理数字化工具、质量大数据技术、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质量监控与智能预测技术、质量评价方法等。
(二)质量管理模式与创新实践的归纳总结。在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过程中,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质量管理模式或融合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实践等。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立项建议应符合质量管理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与现行国家标准无交叉重复。
(二)报送的立项建议应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能体现质量管理的基础性与通用性。
(三)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含)以上职称。
(五)同一报送单位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质量管理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发送到SAC/TC151工作邮箱,邮件及附件名称以“质量管理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单位名称+标准名称”样式命名。

联系人及电话:
周芳芳 010-58811138

电子邮箱:
zhouff@cnis.ac.cn

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下载)

质量管理领域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docx

  •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质量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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